4月15日,中电联在京组织召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下的需求侧管理主题研讨会。会上,多位行业专家和企业界人士就《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讨论,特别是此次电改对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工作的影响以及电力体制改革下的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进行了探索。

用户应参与电改并享有发言权中国工程院院士韩英铎认为,在能源消费革命大背景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对降低用电成本、理顺价格机制、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都很有意义。特别是园区组建售电公司、发展增量配电业务,对于节能减排是难得机遇。要基于能源互联网建设分布式能源,并发展太阳能储能技术。他认为,改革的核心是为用户带来实惠,工商业用户等大用户要能参与其中,享有发言权。

放开选择权和主体多元是建立售电市场的两大关键。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售电侧市场的建立需要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要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放开用户选择权应分阶段、分用户类别有序放开。首先开放大用户的购电选择权,其次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妥善处理销售电价交叉补贴问题,逐步放开中小用户选择权。

二是分阶段构建多元化的售电主体。

售电侧市场放开需要逐步引入多元化的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则更多的是扮演“默认供应商”的角色。不同售电主体的构建或引进还应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市场成熟度等因素,分阶段、有规划地开展,降低改革风险。

售电企业必须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本轮改革的两个最大亮点:一是开放售电侧,二是全面开放分布式能源。

韩晓平表示,从英国、美国电力改革经验看,均是通过能源结构的改革促成了电力改革,电力改革又反过来促进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决定经济基础,此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标志着我国能源发展从规模数量型时代,步入质量效益型新时代。

韩晓平表示,售电企业必须进行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将逐步兼顾节能服务,用户能源托管、能效托管、环保托管等将成为新的赢利模式。在分布式能源等领域发展能效托管业务必将促进能源互联网建设。

电能服务内容应向更广泛领域拓展九州方圆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文革认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对于电能服务商来说,是把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源管理融合起来,把能源消费、管理、运营服务整合起来,成为包括电、热、气、油等广义的能源服务商。

于文革表示,涵盖需求侧管理的现有电能服务形式包括能效电厂、负荷优化、需求响应、移峰填谷、尖峰电价等,将增加零售电服务、用电安全保障服务、配电资产运营服务等能源服务内容。

于文革认为,未来的能源服务业务将由能效改造项目、信息化用能管理服务,向售电与能源供应、增量配网规划与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规划与投资建设、电能质量管理与用电安全服务方面拓展,经过多元化整合后,再通过能源互联网形成区域能源智能协调控制系统为用户提供服务。

 

原文转自:中电新闻网(马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