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型电价应是电价改革的方向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各种场合不断提出要注重“调结构”, 10月16日至19日在山东考察期间,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痛下决心、狠下功夫,坚决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为当前保增长提供强有力推动,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纵观历史,无论当年罗斯福带领美国走出“大萧条”,还是1998年中央带领我们战胜“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外每一次走出危机,都遵循了一个规律。政府加大投入只能达到“企稳”的目标,要想经济实现“回升”,只有坚持改革,坚持结构性调整,坚持机制创新。上调电价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仅靠上调电价只能解燃眉之急,不可能推动增长方式的转变,也不能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更不可能使中国跟上全球新能源革命的浪潮。

  日本是全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也是承受能源价格上涨能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尽管日本的各种能源价格都非常贵,但是日本家庭的能源支持不一定比一个北京中产阶级家庭多。关键是日本建立了一系列能够适应较高能源价格的机制、技术、体系和文化。

  日本家庭的电费机制与中国完全不同,有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你装的电表容量大,家里使用的电器多就要多交容量电费,你要为电力公司为此增加的发电、输电、配电和供电设施承担更多的费用,不管用不用电都要交。在此基础上根据你的具体用电量缴纳电量电费,而电量电费还要根据电网的峰谷差情况乘以峰谷系数,高峰用电更贵,而低谷较为低廉。通过这样的“结构性电价”体制,解决了每一个用户直接参与节约能源、节约投资、节约电费和需求侧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大大降低了电网投资和网损问题,从而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的双边的效益。

  对于中国仅靠容量、电量电费和峰谷差电价显然还是不够的,中国贫困人口较多,收入差别很大,在电价机制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一些专家提出按照“阶梯水价”的方式,按人头制定“阶梯电价”的机制。每一个人都有一定数量维持基本生活的基本电量可以采取相对较低的电价,随着用电量的增加,逐步提高电价。用电多的人说明你的经济收入承受能力更强,消耗资源更多,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更多,理所当然要比别人支付更多的补偿费用。将你多支付的费用去采购更加清洁的风电或太阳能发的电,体系一种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一但结构性电价得以普及,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很多技术、机制都能得到发展。例如:“能效电厂”机制,将节约下来的电力负荷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出售盈利,为节能和进行需求侧管理创造了基础。还有新能源的补贴政策,让全体老百姓补贴新能源是一件不尽合理的事情,应该由责任多的人多承担补偿。这将更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能量密度大的地方采用更多的清洁能源,从而也优化的地区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同时还能解决了清洁能源资源的不平衡问题。还有交叉补贴问题,在国外居民用电因为设施投资大、损耗大所以最贵,企业和商业没有什么差别,谁的用电负荷大,用电设备利用率高谁便宜。中国一直说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但是结果是第三产业电价最高,靠第三产业和工业用电补居民和农业。而结构性电价和阶梯电价何以比较科学地解决这些问题。

  总而言之,电价和各种能源价格的攀升已经无法回避,但这不能将涨价变为一种利益惯性,治标不治本的涨价只能为消费者、企业和国家继续带来无尽的烦恼,应该抓住机会彻底解决这些长期困扰的问题。